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2019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随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流动资金需求有所增加;其次,为加快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本年度将持续加大生产、研发投入;再次,受2018年度业绩波动影响,现金流受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因此,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需求,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资金大多数都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在2020年度内一次性投入。
公司主体业务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大致上可以分为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外贸产品、工业民品三个业务板块。
①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以我公司牵头生产组织,借助行业力量,系统集成,实现生产交付;
②外贸产品,主要为承接国际知名航空发动机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组织报价、承接订单、生产交付、收汇结汇”几个环节予以实现。
随着中国航发正式成立和国家“两机”重大专项推进,国内航空发动机行业迎来了新的巨大的空间。民用航空方面,从近几年的运输周转量来看,未来我国商业航空发动机需求量将慢慢的变大。目前,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受到格外的重视和广泛关注,国家已将航空装备列入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重点方向,将推动我们国家民用航空工业实现快速发展。
基于对国际航空发动机市场的良好预期,航空发动机转包生产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为提高经营质量,依据公司核心主业定位,公司逐渐清理收缩工业民品业务,以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4亿元,同比增长43.11%。其中,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收入17.38亿元,同比增长57%;外贸产品收入15.19亿元,同比增长37%;全年实现总利润为4,223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8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一)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内贸航空产品取得重要进展。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收入17.38亿元,同比增长6.33亿元,增幅为57%,且该类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47%增长到51%,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初显,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外贸产品“双轮驱动”的格局基本形成,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长期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外贸产品:报告期内,实现外贸出售的收益15.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亿元,增幅达37%。2019年度,公司不但稳住了在手订单,还争取了更多订单落户公司。全年新品试制启动161项,计划完成147项,实际完成141项,完成率96%,全面打开转包产品转型升级新局面。
(三)工业民品:为提高经营质量,根据核心主业定位,公司逐渐收缩民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民品业务实现收入8,985万元,同比减少3,456万元,下降比例为28 %。
(1)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5)。
(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26)。
(3)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公告》(临2020-009)。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0-017)。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3日发出,外地董事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地董事直接递交。
(三)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在成都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5号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骞西昌因疫情影响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育武出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鲍卉芳因疫情影响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彭韶兵出席会议并投票。
(五)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四)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548.00万元,转回100.00万元,核销/转销135.78万元,期末余额6,076.6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2.39万元,核销/转销2,846.23万元,期末余额8,922.5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14万元,核销/转销375.97万元,期末余额848.12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转销0万元,期末余额1,622.76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公告》(临2020-008)。
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情况为:2020年度营业收入预算34.16亿元。该数据为预计值,并非对投入资产的人的业绩承诺。
新增投资23,233万元,计划付款5,587万元(含历年结转合同计划付款),资产金额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新增工艺设备(含设备改造)192台/套,计划投资21,905万元;建安工程11项,计划投资573万元;其他项目(办公设施、软件购置及升级等)566项,计划投资356万元;不可预见费4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突发事项、应急情况所需进行不可预见技措性技改投资。历年结转合同计划付款3,417万元。
继续推进航空发动机轴承生产能力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零星技措项目。计划投资总额7,379万元,历年结转技改计划项目尾款321万元。资产金额来源:自筹资金4,200万元,国拨资金3,500万元。
(八)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具体方案是:2019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红利,未分配利润14,882,035.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不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相关资金用途: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有所增加;其次,为加快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本年度将持续加大生产、研发投入;再次,受2018年度业绩波动影响,公司现金流受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因此,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需求,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资金大多数都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在2020年度内一次性投入。
独立意见: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当前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当前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 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本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九)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为:销售商品类163,894.90万元;采购物资类14,519.31万元;提供劳务类1,407.50万元;接受劳务类1,912.40万元;出租资产类346.81万元,租入资产类6,478.90万元;计量站受托管理收益245.28万元,受托管理中国航发成发业务资产784.11万元;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向哈轴制造支付剩余土地置换费用478.96万元;采购设备595.40万元;向关联方借款本期增加33,498万元,本期归还84,498万元,期末余额41,498万元。
具体为:销售商品类207,755.74万元;采购物资类21,516.68万元;提供劳务类3,995.64万元;接受劳务类4,957.90万元;出租资产类591.91万元;租入资产类10,587.17万元;设备采购类100.00万元;托管资产收益1,091.16万元;关联借款84,498.00万元,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34,498万元,其中:(1)公司向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14,000万元,其中借款14,000万元;(2)公司向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65,000万元,其中借款额度29,000万元;(3)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向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其中借款额度21,000万元;(4)公司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6,000万元,其中借款6,000万元;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14,498万元,其中借款14,498万元。上述借款中,原有借款维持原利率,新增借款综合利率均等于或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07)。
独立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且是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作出的,未曾发现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十)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费用决算及2020年度董事会费用预算〉的议案》。
(十一)通过了《关于审议“改聘企业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陈华为企业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金额为74,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68,0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继续向建行岷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7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贸易融资和票据等业务;
(3)继续向工行东大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贸易融资和票据等业务;
(4)继续向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贸易融资和票据等业务;
(5)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
(6)继续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和票据等业务。
(7)继续向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165,000万元,期限一年,信用方式,该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信贷、贸易融资、票据等业务。
(8)继续向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金额为1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9)继续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述第2项“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合并在议案(九)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励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十三)条、(十四)条发布独立意见,具体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或者津贴标准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体现了经营管理的绩效导向,有利于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示同意。
1.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6万元(含交通、住宿费用)、32万元(含交通、住宿费用)。
2.同意聘请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15万元(含交通、住宿费用)。
本议案第1项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20-009)。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酬的确定公允合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表示同意。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真实的情况需要,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十七)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新收入准则的执行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收入确认无实质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能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出现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的公告》(临2020-010)。
(十九)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办法》、《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通过《关于审议“改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刘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聘任赵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聘任刘建任公司专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改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本事项表示同意。
赵赟,男,197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93年8月至2008年9月,先后任西航公司46车间工艺员、工艺室主任,47车间工艺室主任、车间副主任,叶片中心技术科科长。
2008年9月至2017年5月,先后任航空动力叶片中心副主任、分党委书记兼副主任,航空动力/中航动力西安分公司叶片中心主任兼分党委副书记,中航动力西安分公司/航发动力西安分公司工艺技术中心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
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航发动力西安分公司/航发动力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分党委副书记。
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任航发动力总工艺师兼技术中心主任、分党委副书记;
1983年9月至1999年12月,历任中航工业成发产品设计研究所研究员、总师办技术助理、公司办秘书,十一分厂经营科副科长、科长,十一分厂厂长助理,产品设计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产品技术开发部部长兼产品设计研究所所长。
2003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中航工业成发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3日发出,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递交给公司监事。
(三)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内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郭昕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1、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548.00万元,转回100.00万元,核销/转销135.78万元,期末余额6,076.6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2.39万元,核销/转销2,846.23万元,期末余额8,922.5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14万元,核销/转销375.97万元,期末余额848.12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转销0万元,期末余额1,622.76万元。
(六)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2019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红利,未分配利润14,882,035.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不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相关资金用途: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有所增加;其次,为加快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本年度将持续加大生产、研发投入;再次,受2018年度业绩波动影响,公司现金流受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因此,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需求,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资金大多数都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在2020年度内一次性投入。
(八)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会计变更事项表示同意。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情况无不良影响。
《关于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5)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6)。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大家都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且是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作出的,未曾发现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A、2019年,公司按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了正常的采购、销售等经营业务,经统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表所示:
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与其第二大股东哈轴制造存在土地互持的情况,2018年3月中国航发哈轴与哈轴制造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019年中国航发哈轴向哈轴制造支付478.96万元土地置换费用。
备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3.45亿元,其中向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1.40亿元、向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亿元、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2.05亿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航空发动机、石油化学工业机械,燃气热水器,结构性金属制作的产品,夹具,模具,量具,磨具,通用工具,轴承,非标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器材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金属锻、铸加工;机电产品及技术、设备、原辅料、零配件的进出口;承办本公司“三来一补”业务;动力生产及节能技术改造,电气及动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设备装置检验;高压电实验;防盗安全门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由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航空工业、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探讨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别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航发拥有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发成发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历史沿革:哈轴制造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 由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哈尔滨明达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于2007年8月28日注册成立。哈轴制造现有国有在册职工4,000余人。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哈轴制造形成了以铁路客车提速轴承、精密机床主轴轴承、矿山冶金轴承为主流产品的十大类型7,000多个规格和品种的轴承产品体系。
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配件及轴承专用设备、工具的生产、销售;轴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的除外)。
哈轴制造持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33.33%的股份,因此,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的第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
1.向中国航发成发销售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根据“成本加成法”及公司与中国航发成发各自承担的生产工序、生产难易程度、工时费用水平和平均利润水平,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委托加工的价格。
3.采购物资、提供劳务、接受劳务、设备采购主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因公司航空产品特点,生产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大部分为中国航发成发及中国航发的下属公司。中国航发是公司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人,该等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该等公司相互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企业较多,关联交易内容较多,且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需经常订立新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无法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方便信息公开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算进行分类汇总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情况无不良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现将公司截止2019年末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在制订的《主要会计政策》中明确在会计期末须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全方位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金融实物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实物资产可回收金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情况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制订了《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程序、方法,和相关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上述依据和制度,公司2019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结合资产处置情况,计提或转销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需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最重要的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中金融实物资产坏账准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预付账款以账龄分析法为基础计提。其中金融实物资产划分组合如下:
2019年期末坏账准备余额6,076.64万元,较期初新增计提548万元。本期因哈尔滨市松柏航空轴承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部分回收,减少坏账准备100万元,因应收账款核销减少坏账准备135.78万元,各类别构成情况如下表: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各有关存货管理部门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如实反映存货期末情况。原材料、在产品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准备,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房地产开发产品根据成本高于售价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已处置、销售或恢复价值的库存商品、在制品、原材料等存货转销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情况如下: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公司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按时进行检查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损坏、闲置的状况,公司依据固定资产成本与可回收金额的比较情况提取减值准备。2019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已报废但尚未处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91,351.93元,同时因处置报废设备本年转销减值准备3,759,713.1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481,184.17元。本期变动及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2019年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不存在减值迹象,本年无新增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等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关于审议〈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方面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上的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陕西分所具体承办。陕西分所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0号中兴产业园研发大楼A201,目前陕西分所拥有从业人员1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3人。陕西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陕西分所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纳入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体系。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魏云锋,中国注册会计师,本项目合伙人,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李晓娜,中国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